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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交易】如何更好地读懂商标转让?

标签:商标交易 商标购买 商标转让

截至2019年6月底,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为2274.3万件,平均每5.2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件有效商标。


而仅仅2019年上半年,我国商标注册量达351.5万件。


这个数据接近 2016年一整年的商标申请量——369.1万件。


越来越高的商标申请量,导致新申请商标注册在取名时也变得相当困难。被注册或存在近似的情况层出,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人选择商标转让的方式获取需要的商标。


相比较自主注册商标,选择商标转让有这样的优势:


一、最大的一个优势就是快速!省去中间过程,买过来即可以马上投入使用。


二、安全,只要手续齐全就能成功过户。


三、商标是无形资产,即便之后不再使用,也可以转让出去。


四、创业的捷径,减少商标注册过程中的困扰,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其他经济行为中。


但是,在转让商标的过程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注意。首先,我们来看商标转让的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双方均为申请人。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适用《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我们以某一类型的公司为例,如果收购电商类的商标,要问清楚品牌是否收到平台的处罚,其次商标是否授权给他人使用,再次商标是否有过工商行政处罚,以及商标是否做过质押,也即是抵押,商标权利人是否存在以及状态正常。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任何人都不能马虎。特别是花大价钱收购商标,结果过程进行到一半,出现问题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商标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01、商标受让人一定具备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一定是依法创立并具备运营能力的法定代表人或别的组织;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则一定是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而且被转让商标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或是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范围内。


02、商标转让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都一定要清楚地知道商标转让方手上,在同类产品/服务上的是不是还有与被转让商标一样或类似的别的商标。要是有的话,一定一起一同申办出让。不然,该商标注册的出让在商标局的审查中很有可能被要求一同出让,或是出让不被核准。从而也许会对出让中的某一方导致的重大损失。


03、商标注册或申请商标转让时,出让两方一定签署该商标的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出让申请。《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规定“出让申请手续由受让人负责申办”,因此,要是通过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向商标局申办出让申请的,所代理的只能是商标受让人的意愿。一切未通过商标所有者签字、盖章的商标转让行为都归属于无效出让行为。


04、所有提交商标局审查的商标转让文件一定能清楚地说明该商标转让是权利人的真实出让意愿,要是说明力度不足的则尽出让两方也许通过申办商标转让公证、或是转让方主动公证出让意愿,为此保证出让的顺利成功。不然,商标局也许会要求予以补正的。


05、商标注册在出让前早已许可别人应用的,出让前一定征得被许可人的允许,不然商标局将会驳回其出让申请。商标注册的出让后不影响出让前早已生效的商标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应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


往往是因为不了解或者不清楚商标转让的法律条规,做出了错位的行为,从而导致转让失败。公司宝小编总结这样几个案例,带大家了解容易造成商标转让失败的原因。


案例一


转让人A公司和受让人B公司均为企业法人,且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为了市场和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的需要,准备将A公司名下的商标转让至B公司名下统一管理,后续A公司将办理注销手续。


但是准备好相应文件后提交至商标局,商标局对该转让案下发补正申请, 理由为“商标申请注册时为网上申请,无法比对印章, 需提供经公证的转让、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协议或经公证的转让人同意转让的声明。”


关键点:本案的关键是转让时转让人提供的章戳无法和办理注册申请时的章戳进行对比或者是不一致。类似案例在转让申请过程中非常多,因此,为了避免转让过程中关于文件不符合官方要求,如签字、 签章等问题,建议转让、受让双方及时办理转让声明或转让协议并办理公证,以避免程序中的官方补正或不予核准。


关于转让协议/合同,其不是转让程序中必须提交的文件,但转让、受让双方仍需给予足够的重视,相关条款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案例二


受让人与转让人D达成一致,将D名下的商标转让至C名下,但是在办理转让申请过程中发现D名下还有一件相同商标,这种情形下,商标局会下发补正要求将另外一件商标一并办理转让手续。


关键点:“一并办理”指的是《商标法》规定的“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因此,在办理转让手续前需进行查询确认转让人名下是否存在需一并办理转让的其他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案例三


某自然人受让一件商标,与转让人协商好后到商标局办理转让申请,该申请经审核后被商标局不予核准,理由为“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被撤销”。


关键点:该案例中最终导致转让没有顺利完成的是商标的状态,因此,在办理商标转让前核对商标的状态非常重要。商标的状态分为:


1、注册申请待审中。对于这类的商标要进行查询以确认是否存在被官方驳回的风险,如是, 将根据转让的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2、已经注册的商标。针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不存在被官方驳回的风险,但是需要注意商标自身是否存在其他风险,如商标是否存在注册满三年但未进行市场使用的行为;


3、商标是否有其他争议或纠纷; 商标是否办理了质押手续等。


在商标转让前确认好商标状态尤为重要, 以避免转让程序中的各种问题,保障转让、受让双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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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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