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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普法类节目《谭谈交通》全面下架,到底是真侵权还是恶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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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B站UP主谭乔大量视频被下架,从将近350个视频,锐减到现在的80个。此事件迅速登上热搜。7月11日晚,四川成都广播电视台委托四川君盛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表示其作为《谭谈交通》节目的著作权人,有权对网络上未经许可发布《谭谈交通》相关视频的行为进行依法维权,游术公司的维权工作乃电视台授权。


  那谭乔是何许人也?为什么会下架数百个视频,与四川广电是什么关系,并且多次登上了热搜,究竟是什么事引起此轩然大波,带大家一探究竟……


  谭乔与《谭谈交通》


  谭乔,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传处民警,《谭谈交通》栏目主持人。1995年入警,2007年11月25日荣获成都市群众最喜爱交警称号。荣获“十佳交警”称号 。


  《谭谈交通》大家多少都听过吧,是一档普及交通法规的节目。


  2005年,《谭谈交通》从成都火到了全国,也带火了在节目中参与交通执法和交通安全宣导的成都市交管局原民警谭乔。


  十几年前,它最初在电视上播。每一集都由谭乔主持,在街上看到有什么不符合交通法规的行为,就上去采访并且劝阻教育。


  节目中,谭乔在执法和普法时与小人物们碰撞出幽默的火花,让人们看到成都的人生百态,也记住了“福贵大叔”、“气球哥”、“二仙桥大爷”等等人物。至今仍然被网友们津津乐道。


  2019年底,谭乔入驻B站,以“谭乔”为帐号名称上传《谭谈交通》的节目剪辑内容,由此爆红,粉丝超过380万。


  上传高清版之后,引起更多有才网友二次创作,诞生了很多播放量好几百万、上千万的二创视频。


  而今,这些视频已全部下架。


  《谭谈交通》下架原因


  正当网友们一头雾水时,谭Sir出来回应了。


  原来《谭谈交通》并不是下架那么简单,谭乔本人甚至可能面临几千万巨额赔偿。


  这又是啥情况?


  既然涉及到赔偿,那应该就是法律纠纷了。


  原来,半路杀出一家公司,声称《谭谈交通》等系列视频,侵权了。


  谭乔称,相关公司应该是以知识产权方面的理由要求他的视频下架。但具体原因尚不清楚。他现在也还不清楚自己的视频怎么和这家公司扯上了关系。


  7月10日下午,谭乔发微博称,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谭乔在微博中表示,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现在他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


  (来源于谭乔微博-侵删)


  谭乔在7月10日发布的最新视频中表示,不仅《谭谈交通》的账号逐渐被清空,还有上万个二次创作者编辑的爆款视频也被投诉下架。澎湃新闻注意到,谭乔在B站上发布的视频目前已经从345个缩减至80个。


  谭乔认为,“B站清理完毕以后,作为成功的案例,对方会一个平台、一个平台地进行清理。”


  可能面临赔偿的两个原因


  而对于他本人面临的赔偿,谭乔表示,面临赔偿的第一个原因是游术公司投诉他侵权。面临赔偿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有一些商业的合作,他个人面临的无法正常履约,而导致的一些赔偿。


  谭乔认为,目前《谭谈交通》谁是版权方,或者谁拥有多少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的机构来认定。“当初制作《谭谈交通》,没有任何个人或者任何机构签订了这种合同或者协议。那原创者就是我谭乔自己,而且这个视频记录方他就是一名摄像的记者。”


  “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解决”


  谭乔表示,他很想搞清楚在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他是否享有应当的权利,而视频记录的另一方,是否可以向他或者其他的创作者进行索赔。


  谭乔同时表示,他看到有很多法律界的朋友,觉得这是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第一个独特的、有意思的案例。“如果能够通过我的遭遇向大众普及著作权法,我觉得很有意义。”


  谭乔也表示,“一切都应当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解决。”


  而对于未来,谭乔表示,以后还是会继续做《谭谈交通》宇宙的相关内容。他一直关注在这个时代下最普通的、个人的安全生活悲喜际遇,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事情。


  (来源于谭乔微博-侵删)


  谭乔提到,随着《谭谈交通》的火爆出圈,有人看中了其公益普法外的商业价值,一家名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的公司向其索赔数千万元。


  谭乔担心面临牢狱之灾和巨额赔偿,请求罗翔老师出山。


  侵犯著作权罪,属于刑法范畴,在罗翔老师的业务范围内。但是网传,罗翔曾参与宪法修订,无法参与具体的官司。就这一点,目前还无法证实罗翔参与宪法或者刑法的修订。


  不管罗翔老师出不出手,这件事情网友们是管定了,不单单是因为看不惯,更因为每个人都是切身利益者。


  《谭谈交通》下架事件中的公司背景


  啥背景?


  谭乔口中的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涉事公司“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为张宇航。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教育管理;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及课外辅导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示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房屋中介服务;市场调查;知识产权服务,等等。


  成都广播电视台


  7月11日,知情人士称,向各视频网站主张版权、要求节目下架的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了《谭谈交通》的节目版权,“维权于法有据”。


  成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电视台长期以来没有对《谭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权利,“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


  游术文化公司已起诉十余个平台侵权


  天眼查显示,目前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他人或公司的开庭公告”共有61条,B站、抖音、咪咕、小红书、爱奇艺、腾讯、快手、百度、搜狐、乐视网、优酷、华为等均成为被告。


  另外,目前该公司共有86个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相关案件。其中,与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B站)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有31个同系列案件;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有9个同系列案件;与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咪咕)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有7个同系列案件。


  网友犀利发言,将这家公司的大致情况总结了出来:


  同样,谭乔本人今天下午补充发言,表达了对这家公司的情况存疑。


  并且他对《谭谈交通》著作权到底是怎么授权的,也有争议。


  之前了解到,游术公司对很多个人和小公司进行了起诉。他们因为顾虑时间成本等因素,基本都选择了赔偿5000元到10000元了事。


  口水战升级,双方各执一词


  整件事到这里,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且引起网友热议。大家发现,无论于情于理,都有可以讨论的地方。


  讲道理角度


  既然已经确定是某家公司和谭乔之间的著作权争议问题,于是有很多懂法律的网友都开始研究这个案例。


  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机哥就不随意科普了。


  只提一个点:光是从事情本身定性来说,就有争议。目前,某公司确实可以主张它拥有《谭谈交通》的版权,问题只在于这个版权是否有效。


  有网友提到:假设谭乔侵犯了某公司的著作权,前提是《谭谈交通》是个「视听作品」,简单说就是谭乔在节目中重要性不高。


  但如果《谭谈交通》是谭乔个人的「口述作品」,谭乔在其中独创性非常高,那谭乔本人才是著作权人了。


  讲感情角度


  提到感情,自然是观众们跟谭乔之间的情感链接。


  事情发生后,网友们纷纷赶到谭乔B站评论区,打出「保护」字样。


  谭乔其他平台的账户下,也是一片支持声。


  《谭谈交通》对广大观众的意义之重,可见一斑。


  不仅观众支持,同为UP主的视频创作者,也对谭乔表示关心。


  在谭乔最新回应视频中,同样作为著名UP主的手工耿和大漠叔叔都出镜力挺他。


  (来源于谭乔微博-侵删)


  而谭Sir本人,则在视频创作者角度,表达了深深的担忧。


  (来源于谭乔微博-侵删)


  他说去年在吃李子柒的瓜,今年竟然轮到自己。


  作为一名优秀的创作者,李子柒因为版权纠纷的事,停更一年了。


  最近李子柒案件开庭,还不知道有什么结果。


  但李子柒的版权纠纷,跟谭乔这回还有点不一样。


  李子柒是跟自己签约的机构有股权等纠纷,「作品版权」原本就存在。而谭乔视频的版权,到底存不存在,存在的话又属于谁,这些问题似乎还没搞清楚。


  到底是侵权还是恶意维权?


  就在大家把注意力放在维权公司成都游术上时成都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电视台)发布了一份公开声明,蜜宝儿先带着大家浏览一下这份声明,只总结重点内容。


  1.《谭谈交通》是在2005年3月开播的,13年后的2018年5月停播。


  2.节目并非联合出品,由电视台策划、编导、制作,成都公安局只是指导并指派时任交警谭乔进行现场主持。


  3.谭乔目前并非民警,去年8月已辞去公职。


  4.成都游术是一家代理维权公司,电视台授权其代替自己进行维权。


  5.电视是在合法维权,且不存在索赔千万元的情况。


  从目前网上能够得到的信息来看,以下几点事实基本已能确定。


  1.成都游术并不是版权方


  不少朋友原本以为《谭谈交通》的版权被卖给了成都游术,随后这家公司以自己权利受到侵犯为由要求下架视频并提起了诉讼,如果是这样的话和之前发生的抢注事件很像。


  但实际并非如此,从电视台的声明中发现版权并没有转让给成都游术,这家公司只是代理公司,说得直白点,就是一“打手”,替电视台维权。


  2.电视台拥有版权但是否是唯一拥有者还不清楚


  《谭谈交通》是一档电视节目,开发这档栏目的电视台必然拥有版权,这一点毋庸置疑。


  网友们比较关注的是成都公安部门是否也是版权人之一,如果仅从声明中来看确实没有,因为公安局在整档栏目中起到的是指导作用。


  就好比单位搞了一场篮球赛并拍下了赛况,单位从外面请了裁判负责现场执法,拍摄下来的比赛录像属于单位,和裁判没有关系,至于单位是否给裁判发了报酬属于劳务报酬层面的问题,与录像的版权无关。


  电视台与成都公安部门的关系与此类似,当然,如果当初电视台和成都公安签订过版权协议,其中明确写明双方对这档节目均拥有著作权的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3.没有严重到要坐牢


  不少网友关心谭乔是不是真的会因此坐牢,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不至于。


  《刑法》中确实有侵犯著作权罪,根据第217条规定,侵犯著作权达到一定数额的最高可以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不过,国内司法实践中与著作权有关的事情很少涉及刑事诉讼,所以退一步来说哪怕谭乔真的做实了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也不至于因此而坐牢。


  4.谭乔已经不再是谭sir


  电视台的声明中提到谭乔已经于去年8月辞去了公职,谭乔在最新回应中并没有就声明中的这点提出质疑,如果其依然是在职民警的话必然会反驳声明中关于“已经辞职”的错误提法。


  从逻辑上来分析,辞去铁饭碗后没有了稳定收入,那么谭乔靠什么吃饭呢?只能通过做自媒体视频获得收入,电视台应该是发现了谭乔上传至各大平台的视频中存在使用《谭谈交通》内容的行为,据此开始维权。


  除了能够确定的事情外还有2点需要当事人进一步澄清才好判断。


  1.三方有无关于版权的进一步协议


  三方分别是电视台、成都公安部门与谭乔。


  前文提过,电视台必然拥有版权,成都公安部门是否也是版权人之一要看当时双方有没有签订过协议,由于成都公安部门没有回应,所以这是版权问题的一个不明之处。


  谭乔本人是否与电视台或者成都公安就个人在作品中享有的权利有过书面协议?如果没有,那么其上传《谭谈交通》的相关内容还真有可能构成侵权。


  2.成都游术的实际控制人与电视台有无关系?


  成都游术拿到了电视台的授权替其进行维权,这一点没有什么好质疑的但这家公司本身可能存在问题。


  《谭谈交通》是在2018年5月停止更新的,成都游术则是在2018年3月才成立的,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除了两位股东外没有任何员工,缴纳社保人数迄今为止为0。


  公司成立时间仅比节目停止更新时间早了两个月。


  成都游术的两位股东的身份这一点非常重要。


  因为节目没火之前没有人维权,节目火了以后出现了维权,代理维权公司是要根据维权结果收费的,这个事情到底是纯粹的维权还是存在利益输送与成都游术的两名股东身份密切相关。


  我们一起静待最新的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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